当下,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发展路径已经成为行业共识,也是下一阶段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应用的关键所在。
基于此,我国多地已开启了车路云一体化示范项目的建设。例如,今年5月,北京发布近100亿元“车路云一体化”新基建项目规划,随后在7月,新基建项目规划中的“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3.0扩区建设项目路侧智能感知设备招标项目”公示中标候选结果,三家公司入围;6月,武汉的“车路云一体化”重大示范项目获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备案金额达170亿元。另外,福州、鄂尔多斯、沈阳、杭州等多个城市也已启动相关项目招标。
然而,这些项目的推进和实施都离不开相关政策的支持。此篇为2024年车路云一体化相关政策梳理汇总,供业界参考。
国家
五部门:车路云一体化“首批试点城市名单“出炉
7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武汉、长沙、成都等20个城市入选。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试点城市要及时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正式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备案。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建设任务,建立完善协调工作机制,落实资金等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国家发改委:推进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开展“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
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提到,要稳步推进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运营,打造高阶智能驾驶新场景,开展智能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等。
两部门:实施“车路云一体化”试点
4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提出,通过3年左右时间,支持30个左右的示范区域,打造一批线网一体化的示范通道及网络,力争推动85%左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公路、25%左右的繁忙普通国道和70%左右的重要国家高等级航道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并实施“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总结一批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应用场景、关键技术和标准规范。
五部委: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通知
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通知,确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4-2026年,试点内容包括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探索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等九个方面。
其中,在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方面。《通知》表示要实现试点区域5G通信网络全覆盖,部署LTE-V2X直连通信路侧单元等在内的C-V2X基础设施。开展交通信号机和交通标志标识等联网改造,实现联网率90%以上。重点路口和路段同步部署路侧感知设备和边缘计算系统(MEC),实现与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探索建立多杆合一、多感合一等发展模式。
地方
广东
广州:加强车路云一体化建设
其中,在混行试点区建设上,《条例》指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线路连通、成片连片、区域互联的目标,逐步有序推进全市人类驾驶和自动驾驶混合运行试点区建设。混行试点区应当以多种方式加大智能网联汽车投入、加强车路云一体化建设,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和服务全域应用,探索不同阶段智慧城市、智慧交通运营管理服务模式和相关管理措施,并向有条件的其他区域推广。
此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域开放智能网联汽车运营道路,推动与周边城市已开放道路互联互通。
深圳坪山区:今年将完成车路云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主体建设
7月16日,据“坪山发布”公众号显示,今年,深圳坪山区将完成车路云一体化项目基础设施的主体建设,加强与整车及前、后装终端企业在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等领域的合作,推动首批有条件自动驾驶车辆量产、上路、运营,深度开发利用车联网数据,打造城市级车路协同商业化应用场景。
深圳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说,在坪山建设成为深圳车路云网图先行示范区后,将逐步向其他区域拓展。在建设周期上,分为三个阶段分步实施,第一阶段以坪山区、宝安区、南山区全域为基础,第二阶段向福田全域、罗湖区、深汕特别合作区、龙华区、龙岗区和光明区等区域拓展,第三阶段向盐田区和大鹏新区拓展,实现试点全域覆盖。
长春:启动“车路云一体化”建设,计划未来三年投入127亿元
7月16日,长春宣布已启动“车路云一体化”建设,计划未来三年投入127亿元,全面打造交通枢纽、城市道路、快速路、高速公路等典型示范应用场景。试点期内,该市将新建5G基站1400座,建成区RSU覆盖率达到96%,信号机联网率达到99%;新生产L2级以上车辆前装搭载量力争突破150万辆,红旗品牌L2级“车路云”自动驾驶车达到70%;公共领域前端搭载率达到70%,后装改造达到1.45万辆;私人领域乘用车后装改造力争达到2万辆。
江苏: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试点
7月8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表示,探索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是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
下一步,江苏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南京、苏州、无锡三个试点城市积极开展高精度地图数据采集和更新、北斗高精度位置导航服务,探索建立“车路云一体化”高精度地图应用工作机制和快速审图机制,建立健全高精度地图在“车路云一体化”场景中的地理信息安全防控技术体系,助力江苏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支持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全域开放
6月30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下称“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
其中,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方面,《意见稿》提出,统筹规划通行区域、道路,支持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全域开放;明确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为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预留空间,鼓励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改造升级;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安全监测平台和云控基础平台;鼓励建设低时延、高可靠的通信网络;支持相关主体开展自动驾驶地图应用试点,充分发挥地图支持作用。
除此之外,《意见稿》对通行区域、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管理平台等“车路云”一体化建设也进行全面系统规定。
上海
嘉定:加快5G-V2X规模应用
5月27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发布《嘉定区进一步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其中提及要建设智能汽车支撑服务设施。优化提升LTE-V2X网络应用能级,加快5G-V2X规模应用。
同时,要完善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布局,推动现有开放测试区域加快交通信号灯等智能化升级,加快车路协同系统建设。持续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高快速路测试示范以及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建设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服务智能汽车交通运行优化等应用场景。
上海:加快推动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车路协同设施建设
3月29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上海市智能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算力浦江”智算行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动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车路协同设施建设,构建专属边缘算力池。
加强对L4及以上高级别自动驾驶、5G-V2X等领域技术的创新发展,强化自动驾驶训练数据集搭建与视觉大模型训练,推动“车、路、云、网”智能基础设施落地应用。
吉林:加快实施“车路云一体化”先行示范
5月2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引发《吉林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出,要稳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加强在长春国际汽车城、机场高速等开放道路场景实施智能公交、智慧物流、智能环卫等示范应用。推进更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全力争取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加快实施“车路云一体化”先行示范,提升道路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打造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应用场景。
浙江
杭州: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必要的智能网联车辆通用车路协同基础设施
3月29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其中,《条例》提及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创新应用活动的需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必要的智能网联车辆通用车路协同基础设施。
同时,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建设工程的,应当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现有道路可以根据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创新应用区域或者路段划定情况逐步完善车路协同基础设施。鼓励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主体、应用主体依法投资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
德清:构建车联网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2月2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及要构建车联网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高能级创新载体。支持莫干山地信实验室、国家测绘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分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围绕开放统一的车路云架构、车载智能化网联化融合、路侧通信—感知—计算一体化、分层解耦云控基础平台等重要环节和应用领域,组织开展研发攻关。
同时,《意见》指出要推动产学研用深度合作。支持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内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路—云—网—图”基础设施以及测试场、实验室等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联合开展研发、测试、应用。落实国家与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支持政策,提高公共服务平台使用效益,推进项目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车联网创新产品和创新场景。
四川:支持申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
3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支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及要鼓励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支持申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在公共、工地矿场作业、车路协同及绿色供能等领域,打造一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与商业化运营、换电模式、氢能多场景应用等标杆场景。以“一景一策”方式对相关市给予支持。各市可参照出台配套支持政策。
云南:拟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
2月29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试点期为2024—2026年,试点内容包括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探索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建立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等9个方面。
其中,在探索新模式新业态方面,《通知》明确“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的商业化运营主体,探索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模式,支持新型商业模式探索。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数据要素流通与数据应用,推进跨地区数据共建共享共用。
安徽:完善车路协同基础设施
1月17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
其中,《条例》提出对智能网联汽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支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特定场景示范应用,应当优先将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纳入相关城市道路规划,结合需要配套建设、完善智能网联汽车通用的通信设施、感知设施、计算设施等车路协同基础设施,促进智能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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