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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可卖乙类非处方药

来源:网络  编辑:兰心雪  时间:2022-06-09 10:12  阅读量:17081     收藏本文
便利店可卖乙类非处方药

商服局为合作区首家连锁便利店颁发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起人美宜佳便利店(横琴永兴街店)成为“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跨境综合零售新模式试点店。

今年3月15日,《广东省乙类OTC药品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实施。该许可证的颁发,标志着广东省乙类OTC药品综合改革在合作区正式实施,合作区朝着在医药服务领域打造类似澳门的宜居宜业生活环境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悉,乙类非处方药是指非处方药中安全性较高的药品,不仅可以在药店销售,还可以在经批准的超市、酒店、百货商店等销售。消费者可以根据药品说明书来判断、购买和使用。常见的乙类OTC药物有清热解毒类药物、外用药物(活络油等。)、胃肠消化药(健胃消食片等。),日常急救药物和营养滋补药物。

澳门随处可见药房,分为药房、药铺、中药店。它们是澳门居民购买药品和日用品的主要选择。部分澳门药店是轮换形式,24小时营业,保证供应。合作区“连锁便利店+药店”的模式类似于澳门药店的经营模式,并充分借鉴了澳门的先进经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港澳居民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弥补了传统药店大多白天经营的缺陷,对合作区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居民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此外,结合合作区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合作区已要求相关试点单位在疫情期间不得销售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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